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生的人,一定不会忘记,解放初期的上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文化消费方式,这独特的文化景象给人们留下美丽的回忆。
小时候,我时常随母亲去位于杨浦区扬州路怀德路上的东新戏院看戏。东新戏院在当时杨浦区棚户群中算得比较大的文化娱乐场所,陈设十分简陋,座位用木条椅排成,座位两旁扶手前端开了个洞,用来放置茶杯。舞台除了大幕,就没有其他装饰品,灯光也没有现在华丽多变,音响也是非常普通的扩音器,演员在台上表演,完全靠自己嗓子的真功夫。
在演出间歇,小贩们在剧场内窜来窜去,推销用牛皮纸包装成三角形的花生米、瓜子、炒豆,还有胸前吊着香烟盒子的小贩,向人们兜售香烟,续茶水的跑堂跑来跑去为看戏的人添茶,真是一片忙碌的景象,尽管在整个演出期间,噪声不断,却没有一个抱怨的,兴致依然高涨,看到得意之处还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,气氛很热烈。
像这样非常简陋的所谓“剧场”在杨浦区棚户居住群中,还有不少,如长阳路、齐齐哈尔路(即蒋家浜)的沪宁戏院。杭州路小木桥附近也有一座小小的“朝阳戏院”以及扬州路、汾州路、通北路还散布着诸如“狮子楼”“天上楼”等戏馆,这些所谓的“剧场”“戏院”尽管简陋,但是演出的节目,却很丰富,有越剧、沪剧、扬剧、淮剧、评弹、说书等等,而且票价很低,一般在1到3毛钱左右,深受广大棚户居民的欢迎,乐此不疲很是红火。
如果说,上述所说的娱乐场所是比较正规的,那么,每逢下午和晚上,特别是周六和周日,在杨浦区扬州路和汾州路一带,那是特别热闹,居住在附近的居民,不管大人、小孩都会情不自禁地去轧一轧闹猛。在那里,下午是各式各样的杂耍表演,走钢丝、转圈圈,应有尽有,卖“狗皮膏药”的,在肚子上插一根筷子,用大砍刀,使劲往肚子上砍,筷子断了,肚子却完好无损,或者用铁丝把自己的胸脯扎得一圈一圈的,似市场上卖的素鸡,然后用气功将铁丝挣断;卖梨膏糖的唱起各种地方小调,引来阵阵哄笑;要说小朋友最喜欢看的,那就是“猢狲拆把戏”了,你看小小猴子,在主人的指挥下,翻跟头竖蜻蜓,时不时还很乖巧地换上各种脸谱,逗得小朋友及围观者哈哈大笑,这猴子特精,趁此时,拿着小锣四处讨赏钱。
到了晚上,又是一番“文化夜市”,那些还没有资格上剧院演出的草根艺人,在这时就可以大显身手。唱评弹的,唱地方戏曲的(宁波滩簧、浦东说唱等),唱二三十年代小曲的(男的拉小提琴,女的引吭高歌),说书的(评话),都会在扬州路、汾州路上,自占一块地,摆上长条凳,一张破桌子放着煤油灯,条件差的,点上一支蜡烛充当照明,待观看的人群到了差不多,演出正式开场了,中间休息十分钟,这十分钟就有专人绕场收钱,看戏听书的随便掏钱,五分、一毛都可以,没有钱的也不要紧,只管站着坐着看戏听书,江湖上讲的是“有钱的帮个钱场,没钱的帮个人场”。可见,讲人气,并不是现在市场经济的专利。我对《三国演义》《七侠五义》《封神榜》《水浒传》等这些古典文学的认识基础就是在那时打下的。
大杨浦还有一种奇特景象,也算是一种文化现象吧,现在的青年群众应该都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,就是街头小巷的流动小贩叫卖声——卖西瓜的吆喝着“莎啦啦甜格来,三分五分买一块来”;挑着担子,敲着竹垹,“笃笃笃!卖糖粥”;卖炒白果的“甜白果来糯白果,坏脱一颗调十颗”;卖油炸臭豆腐,将炸得金黄的臭豆腐用稻草串成一串,淋上甜面酱或辣糊,很受人欢迎;更有趣的是卖炒货的,头顶上戴着假发做成的小辫子,扎上红头绳,穿街走巷,口唱上海小调《小热昏》挨家挨户叫卖,时不时往人手中塞上几颗“三北盐炒豆”椒盐花生米,让人尝尝,别有一番风情。这种推销现象,倒也是大杨浦独有的一道风景线,它留给我们这代人的感觉是祥和而难忘的。
上世纪六十年代末,一场十年浩劫,使这些马路娱乐场所和文化景象,在“灭四旧”中,消失殆尽,就再也没有恢复起来,这种马路文化氛围和形式,留在了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