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安排,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成立后,区城区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再设在区公安分局,调整为在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增挂牌子。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(区城区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)与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(区城市管理受理监督中心)合署办公,为“一个机构、四块牌子”,主要负责本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、分类处置和联动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