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甲将房子卖给某乙,在交付房子时,某甲拆下门窗说:“我卖的是房子,不是门窗!”因此与某乙发生争执。
罗马法谚曰:“从物跟着主物走。”相对于土地而言,植物、建筑物等地上定着物,属于从物;相对于房子而言,门窗就属于从物。“从物跟着主物走”主要有两个意思:第一,卖了主物,也就一起卖了从物,通常情况下,某甲将房子卖给某乙,意味着包括门窗一起出卖,某甲无权拆除或保留该门窗。第二,抵押了主物,自然也就一起抵押了从物。
然而,“从物跟着主物走”并非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。据说,释迦牟尼成佛后,居住在舍卫国的“祗树给孤独园”传法,该花园因此而成为佛教圣地。但是花园为什么起这个名字——“祗树给孤独园”?这与花园的来历有关。该花园本是属于祗多太子的,后被萨罗国的给孤独长者买下花园地皮,建造了精美房舍后,奉献给释迦牟尼,作为传法的场所。但是祗多太子出卖的仅是花园的地皮,而将花园里的树木以自己的名义奉献给了释迦牟尼。因此,花园就合用两人的名字命名,叫“祗树给孤独园”。这件事情透露出佛陀时代地产买卖法的一个信息,地产转让中,土地和土地上的植物是可以分离的,“树木”并没像罗马法谚说的,跟着“地皮”走。